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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 灰色转眼过了四个多月,实在难以维护当初写这些文字时脆弱的冲动和企图追忆的可怜的勇气。当我逐一记起那时身边的人与事,捕捉那些零散的画面的时候,自身却陷入了一种复杂的情绪当中,我企图真实的纪录下那时的生活——快乐的,有意思的,让我身心激动的情景,或者那些干净的苦痛,无聊的思绪。然而,我却逐渐的碰触到不愿忆起的点滴,它们没有王朔之类让我沉迷其中的生活顿悟,没有余华之类让我泪中微笑的曲折体验,甚至没有好友王子的那些惊艳的别样生存,它们平淡得近乎可怜,散乱得近乎无理,它们如一盆久置的泥水,当我试图舀上一瓢表层看似洁净的清水时,沉积的灰浆却无情的翻涌而上,抢夺着它们应有的存在权力,搅得我无法辨识我的初衷了。这种贪心夹杂着失落的感觉拉扯着渐渐浮出的片断,编织成了一张大网,轻而易举的缠住了我,把我拉向一片烦杂而麻木的深潭。 可是,即便我这么渴望解释我何等难以起笔,我还是又打开了spaces。就像动物凶猛里所写的,我将尽我所能把谎撒圆,撒得好看点,当然,我也将尽我所能的当一个诚实的追忆者。你看,我又开始乱了,明知道这是互不相容的两件事情,我却还要摆明了糟蹋自己的姿态。想想那时我这种双子的矛盾个性就已初现端倪,一面是重度抑郁的灰色人类,一面是天真活跃的开心学生。不过, 我一直认为,只有两种人能融合这些互相抵触的个性,一种无非是分裂性的精神病患者,另一种便是无知者无畏的摇滚愤青。很可惜我不是第一种,不然这些文字就能散发出一种神秘而富有创造力的气息,而一个愤青只能享受着那种自以为是的无趣生命。当然,当时绝对不会这么认为,并且也没有那么强烈的冲动,当时只是简单的接受别人安排的生活,简单的耗费三点一线的学生时光。 唯一的冲动只发生在去堕落街打口店的时候。阳和峥与我爱好一致,总是那儿的常客,老朱是梁咏琪的铁杆fans,所以基本不和他谈音乐的事情。仔细回想,我和阳还有峥也曾是流行歌曲的爱好者,我听过锦绣二重唱、sos、阿牛...阳当时听柯一敏、喜多郎,峥听我们介绍的。后来,我还在听baby face、all 4 one、Beatles,阳开始听Nirvana,峥听老崔。再往后,开始了一通乱听的阶段,并且完全摒弃流行歌曲,阳偏好金属乐,我偏好英伦,峥偏好中国地下乐坛。当时我们最兴奋的时光莫过于汗流浃背的挤在堕落街打口店里闷热杂乱的房间,一箱一箱的翻着打口磁带,找到自己喜爱的乐队或者某杂志推荐的所谓经典专辑,我擦着往下滴的汗珠咧嘴傻笑的画面至今清晰无比,满意的走出房间时,我们才会注意到自己已近透明的tee。那些打口磁带何以散发如此之大的魔力,已无从深究,也许是真感受到了那些五花八门各种类型的音乐的魅力,也许只是冲动的急于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愤青,来体验与众不同的另类,享受高于那些“俗人”的优越感吧。除了磁带,我们的精神食粮还来源于诸如音乐天堂(早期的),通俗歌曲(摇滚版),我爱摇滚乐(早期的)等市面上能买到的音乐杂志,我最钟爱的还是自由音乐。那是一本只出过三期的杂志,选歌另类,图片震撼,文字激进,主编是当时地下音乐界知名的乐评人——这个无耻的家伙,靠着这几本杂志,教导着我们这些比他小一半的无知而无畏的小花朵,努力的去厌恶社会,反抗体制,做所有不能做的事情,想所有不能想的思想,头破血流的去完成他根本无法完成的历史使命。当然,这又是后话,当时这本书成了我在政治课上四处传阅的“黑书”,同学们无不惊讶于里面的图文,并感叹我的先锋态度。现在想来有些后怕,如果哪次被政治老师收走,估计我会被当作小政治犯抓去改造,至少也得留个两级的。也可能是因为这些原因,出了三册之后,这本书被撤消了书刊号——谢天谢地!后来开始模仿书里的文章自己写些小文章,全都是讽刺社会,讽刺家庭,讽刺教育之流的文字,题目多类似于:我的金鱼生活,关于五千年的蛆,等等。 因为这些小文章,我认识了阿珊,她是峥的好朋友,也是为数不多当时的女性愤青,一个在当时绝对算聪明漂亮而且另类的女生,据峥私下关于她的描述,她曾经和他们去公众的河滩上玩耍,麻利的将自己剥个精光,躺在沙滩上晒太阳,吓的众人目瞪口呆,峥他们几个反应较快,赶紧脱下上衣冲过去把她裹了个严实。峥还说阿删自杀过,理由是她考上了我们这所有名的重点中学,她觉得身边的人们在她考之前和考之后对她的态度骤变,于是认为人性虚伪至极,活下去没啥意思,所以在家中浴缸里割脉自杀,后来被及时发现的家人送去医院。这些事情我并没有亲见,但峥绘声绘色的描述,足以令我对阿珊刮目相看,于是就厚着脸拿着我那本写满文章的小本给她看,没想到两天后还给我时还附带了四页她写的读后感,洋洋洒洒阐述了她读后的认同感和对一些事物的自身看法。说实话,要不是她当时有个高大帅气的男友,我还真会被她充满个人魅力的作为折服,去裙下称臣了。 认识阿珊之后,因为有了更多的荷尔蒙的滋养,我们几个对于摇滚的痴迷和忠诚无比空前。尤其是峥,他对于地下乐队的了解越来越深,甚至找到了星城当时唯一一家地下酒吧——一家狭窄简陋,墙上不时会有蟑螂排队行进的酒吧,离堕落街不远。那儿隔三岔五会过来一两支当时不错的地下乐队,来几场疯狂演出。记得第一次去,是峥介绍说当晚会有愤怒机器的现场——当时正是rap-metal如日中天的时候。我们几个放学后打点好一切,蹬着车一路嚎叫着横跨过江大桥冲到酒吧,一看已是人头攒动。把门的是乐队的贝司手,脸上画者荧光颜料,在检票,当时我们就犯傻了——因为没票。只好硬者头皮去问那个贝司手:还能买票吗?他回头瞥了我们一眼,伸手指着里面黑压压的人头:前天就卖光了!看见没?就能装50人的场子,今天挤进去了100多号人了!我们颇为沮丧的看看进去的人们,仍不死心:你看,我们几个是中学生,很难出来一次的,我们刚从江对岸骑了40多分钟赶来的...他上下打量了我们一下,拍了拍我的肩膀:这样吧,里面实在人太多,你们能挤进去就进去,门票我就不收你们钱了,行吧?听到这个,我真觉得感动之泪已经开始涌动了,当时我们几个的对白是:搞摇滚的就是他妈的仗义!出于男士的风度,我们三人环绕着阿珊死命往人堆里挤,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角落站定。不多会儿,乐队开始了抽搐式的表演,主唱不停的嚎叫,不停的骂着操,那个先前感动我们的贝司手也是怒目圆瞪,狠命的拨弄着琴弦,台下的愤青们比台上的更抽搐,互相乱撞着,头摇得跟铁匠手中砸铁的锤子一样使劲。我有种不安,眼看着人群开始不停的冲向我——不知为何,这种剧烈的节奏丝毫没办法让我跳动起来,至今也是如此。除了阳已经融入人堆,我和峥都不约而同的护着阿珊往墙角退,我们三人粘者汗液的肌肤互相摩擦着,我留意着她胸部贴在我身体上的形状变化——这是当晚我觉得没白去的原因之一。阿珊倒是挺高兴的,不停的大喊大叫,我已经听不见她在喊什么,我只看到身边一个投入的乐迷在跳跃的时候后脑勺撞在了身后的铁架上,渗出了鲜血,令我吃惊的是,他并没有丝毫停歇,而是用双手抱着自己的头更用力的甩着脑袋。大约两首歌后,我们拽着阳冲出酒吧。我的耳鸣持续了3天。从那以后,我开始琢磨当时那位撞着头的仁兄是何种精神力量让他不顾疼痛,全身投入那种粗糙而狂乱的音场之中,而我却难以舞动我身上的任意关节。后来我得出一个结论:我不具备做愤青的条件,于是开始标榜自己只是音乐爱好者,只是研究各类音乐。而阿珊却多次表示那次很high,并希望以后常去。虽然说后来我带别的女生过去瞻仰过地下酒吧的面容,但再也没去类似的现场玩耍过。此后,与阿珊也来往渐少。 写到这儿,我又忍不住想说说听闻的她后来的遭遇。她男友后来被证实是星城唯一一家同志吧的红人,而她只是一个被利用的幌子。据说这件事是她亲自验证的,她跟踪男友去了那家同志吧,发现了他和别的男人去厕所亲热。尔后的事让我们伤心至极——她成了les,说是她那晚难过的很,就在那酒吧喝酒,然后一个位很漂亮的女同志发现了她,然后开始了对她的疯狂追求,然后她就不再喜欢男人。每当谈起此事,我和峥都会摇着头:可惜啊...。接着便会感叹:一夜改变一生。后来又有人告诉我:那家酒吧有四朵金花,其中之一便是阿珊的男友,而其它三位都是和我同校同年级,甚至有一位和我住一个院子。这些事情对于当时我们这种连异性都没碰过的小男生来说,无异于在眼前引爆一个闪光弹,面对震撼之后的空白晕眩,只能靠自己少得可怜的想像力来弥补。 通过峥,我们还认识了他所说的那位开酒吧的老米,确实长的以及唱歌都像齐秦,可惜我后来很少和他们一起玩吉他,所以见面不多,他们仨倒是常常弹唱到半夜,回头总能把从老米那儿听到的各种有意思的内容添油加醋的讲给我听,多半是什么卖身的小姐如何三番五次企图租走小酒吧的包间用以做生意;什么昨天哪个禽兽男带着新的女人坐着上次同一张桌子,说着同样的肉麻情话;什么老米在店里给客人唱齐秦助兴,竟然有白痴强硬要求老米唱小虎队的歌... 我越发觉得我写的已经偏离开最想纪录的时光,开始要固执的表明当时我除开是一个幸福的单纯学生之外,还有很大一部分不能告诉父母学校的生活,以此奋力摆脱自己设下的所谓生活平淡无奇的圈套。这种欲望越强烈,我就越难客观的再现当时的心境,也许用当时给阿珊看的一篇文章能更好表达我的意思,文章叫“关于我喜欢的颜色”,截几段: 我想我喜欢灰色,与其说我喜欢灰色,不如说是由于我两眼所触都是灰色,与其这样说,不如说是我两眼充斥着各种色彩,他们互相掺杂、交错、渗透,也就组成了灰色。 我原来是喜欢蓝色的,天空自然的蔚蓝。 但是我现在喜欢灰色,胡乱的不自然的死灰。我想原来我只注意到,也只愿意去注意那种纯净的蓝色,但现在,我注意到了,也乐意去注意到各种色彩,它们或许很灿烂,但我的两眼还不能分辨清晰,我没有能力,也没有精力去分析。于是它们开始浮躁,开始互相搅和,互相厮杀,争夺自己的领地。于是也便成了暗灰... ...我能模糊的去触碰外面灰色的世界... 我不想脱离,既然已被称为喜欢,就由它去吧,让它包住我,隐匿掉我,并向我的四周游走。 起码,我见到的已不是单一的颜色。 (未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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