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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

灰色

      转眼过了四个多月,实在难以维护当初写这些文字时脆弱的冲动和企图追忆的可怜的勇气。当我逐一记起那时身边的人与事,捕捉那些零散的画面的时候,自身却陷入了一种复杂的情绪当中,我企图真实的纪录下那时的生活——快乐的,有意思的,让我身心激动的情景,或者那些干净的苦痛,无聊的思绪。然而,我却逐渐的碰触到不愿忆起的点滴,它们没有王朔之类让我沉迷其中的生活顿悟,没有余华之类让我泪中微笑的曲折体验,甚至没有好友王子的那些惊艳的别样生存,它们平淡得近乎可怜,散乱得近乎无理,它们如一盆久置的泥水,当我试图舀上一瓢表层看似洁净的清水时,沉积的灰浆却无情的翻涌而上,抢夺着它们应有的存在权力,搅得我无法辨识我的初衷了。这种贪心夹杂着失落的感觉拉扯着渐渐浮出的片断,编织成了一张大网,轻而易举的缠住了我,把我拉向一片烦杂而麻木的深潭。

      可是,即便我这么渴望解释我何等难以起笔,我还是又打开了spaces。就像动物凶猛里所写的,我将尽我所能把谎撒圆,撒得好看点,当然,我也将尽我所能的当一个诚实的追忆者。你看,我又开始乱了,明知道这是互不相容的两件事情,我却还要摆明了糟蹋自己的姿态。想想那时我这种双子的矛盾个性就已初现端倪,一面是重度抑郁的灰色人类,一面是天真活跃的开心学生。不过, 我一直认为,只有两种人能融合这些互相抵触的个性,一种无非是分裂性的精神病患者,另一种便是无知者无畏的摇滚愤青。很可惜我不是第一种,不然这些文字就能散发出一种神秘而富有创造力的气息,而一个愤青只能享受着那种自以为是的无趣生命。当然,当时绝对不会这么认为,并且也没有那么强烈的冲动,当时只是简单的接受别人安排的生活,简单的耗费三点一线的学生时光。

      唯一的冲动只发生在去堕落街打口店的时候。阳和峥与我爱好一致,总是那儿的常客,老朱是梁咏琪的铁杆fans,所以基本不和他谈音乐的事情。仔细回想,我和阳还有峥也曾是流行歌曲的爱好者,我听过锦绣二重唱、sos、阿牛...阳当时听柯一敏、喜多郎,峥听我们介绍的。后来,我还在听baby face、all 4 one、Beatles,阳开始听Nirvana,峥听老崔。再往后,开始了一通乱听的阶段,并且完全摒弃流行歌曲,阳偏好金属乐,我偏好英伦,峥偏好中国地下乐坛。当时我们最兴奋的时光莫过于汗流浃背的挤在堕落街打口店里闷热杂乱的房间,一箱一箱的翻着打口磁带,找到自己喜爱的乐队或者某杂志推荐的所谓经典专辑,我擦着往下滴的汗珠咧嘴傻笑的画面至今清晰无比,满意的走出房间时,我们才会注意到自己已近透明的tee。那些打口磁带何以散发如此之大的魔力,已无从深究,也许是真感受到了那些五花八门各种类型的音乐的魅力,也许只是冲动的急于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愤青,来体验与众不同的另类,享受高于那些“俗人”的优越感吧。除了磁带,我们的精神食粮还来源于诸如音乐天堂(早期的),通俗歌曲(摇滚版),我爱摇滚乐(早期的)等市面上能买到的音乐杂志,我最钟爱的还是自由音乐。那是一本只出过三期的杂志,选歌另类,图片震撼,文字激进,主编是当时地下音乐界知名的乐评人——这个无耻的家伙,靠着这几本杂志,教导着我们这些比他小一半的无知而无畏的小花朵,努力的去厌恶社会,反抗体制,做所有不能做的事情,想所有不能想的思想,头破血流的去完成他根本无法完成的历史使命。当然,这又是后话,当时这本书成了我在政治课上四处传阅的“黑书”,同学们无不惊讶于里面的图文,并感叹我的先锋态度。现在想来有些后怕,如果哪次被政治老师收走,估计我会被当作小政治犯抓去改造,至少也得留个两级的。也可能是因为这些原因,出了三册之后,这本书被撤消了书刊号——谢天谢地!后来开始模仿书里的文章自己写些小文章,全都是讽刺社会,讽刺家庭,讽刺教育之流的文字,题目多类似于:我的金鱼生活,关于五千年的蛆,等等。

      因为这些小文章,我认识了阿珊,她是峥的好朋友,也是为数不多当时的女性愤青,一个在当时绝对算聪明漂亮而且另类的女生,据峥私下关于她的描述,她曾经和他们去公众的河滩上玩耍,麻利的将自己剥个精光,躺在沙滩上晒太阳,吓的众人目瞪口呆,峥他们几个反应较快,赶紧脱下上衣冲过去把她裹了个严实。峥还说阿删自杀过,理由是她考上了我们这所有名的重点中学,她觉得身边的人们在她考之前和考之后对她的态度骤变,于是认为人性虚伪至极,活下去没啥意思,所以在家中浴缸里割脉自杀,后来被及时发现的家人送去医院。这些事情我并没有亲见,但峥绘声绘色的描述,足以令我对阿珊刮目相看,于是就厚着脸拿着我那本写满文章的小本给她看,没想到两天后还给我时还附带了四页她写的读后感,洋洋洒洒阐述了她读后的认同感和对一些事物的自身看法。说实话,要不是她当时有个高大帅气的男友,我还真会被她充满个人魅力的作为折服,去裙下称臣了。

      认识阿珊之后,因为有了更多的荷尔蒙的滋养,我们几个对于摇滚的痴迷和忠诚无比空前。尤其是峥,他对于地下乐队的了解越来越深,甚至找到了星城当时唯一一家地下酒吧——一家狭窄简陋,墙上不时会有蟑螂排队行进的酒吧,离堕落街不远。那儿隔三岔五会过来一两支当时不错的地下乐队,来几场疯狂演出。记得第一次去,是峥介绍说当晚会有愤怒机器的现场——当时正是rap-metal如日中天的时候。我们几个放学后打点好一切,蹬着车一路嚎叫着横跨过江大桥冲到酒吧,一看已是人头攒动。把门的是乐队的贝司手,脸上画者荧光颜料,在检票,当时我们就犯傻了——因为没票。只好硬者头皮去问那个贝司手:还能买票吗?他回头瞥了我们一眼,伸手指着里面黑压压的人头:前天就卖光了!看见没?就能装50人的场子,今天挤进去了100多号人了!我们颇为沮丧的看看进去的人们,仍不死心:你看,我们几个是中学生,很难出来一次的,我们刚从江对岸骑了40多分钟赶来的...他上下打量了我们一下,拍了拍我的肩膀:这样吧,里面实在人太多,你们能挤进去就进去,门票我就不收你们钱了,行吧?听到这个,我真觉得感动之泪已经开始涌动了,当时我们几个的对白是:搞摇滚的就是他妈的仗义!出于男士的风度,我们三人环绕着阿珊死命往人堆里挤,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角落站定。不多会儿,乐队开始了抽搐式的表演,主唱不停的嚎叫,不停的骂着操,那个先前感动我们的贝司手也是怒目圆瞪,狠命的拨弄着琴弦,台下的愤青们比台上的更抽搐,互相乱撞着,头摇得跟铁匠手中砸铁的锤子一样使劲。我有种不安,眼看着人群开始不停的冲向我——不知为何,这种剧烈的节奏丝毫没办法让我跳动起来,至今也是如此。除了阳已经融入人堆,我和峥都不约而同的护着阿珊往墙角退,我们三人粘者汗液的肌肤互相摩擦着,我留意着她胸部贴在我身体上的形状变化——这是当晚我觉得没白去的原因之一。阿珊倒是挺高兴的,不停的大喊大叫,我已经听不见她在喊什么,我只看到身边一个投入的乐迷在跳跃的时候后脑勺撞在了身后的铁架上,渗出了鲜血,令我吃惊的是,他并没有丝毫停歇,而是用双手抱着自己的头更用力的甩着脑袋。大约两首歌后,我们拽着阳冲出酒吧。我的耳鸣持续了3天。从那以后,我开始琢磨当时那位撞着头的仁兄是何种精神力量让他不顾疼痛,全身投入那种粗糙而狂乱的音场之中,而我却难以舞动我身上的任意关节。后来我得出一个结论:我不具备做愤青的条件,于是开始标榜自己只是音乐爱好者,只是研究各类音乐。而阿珊却多次表示那次很high,并希望以后常去。虽然说后来我带别的女生过去瞻仰过地下酒吧的面容,但再也没去类似的现场玩耍过。此后,与阿珊也来往渐少。

      写到这儿,我又忍不住想说说听闻的她后来的遭遇。她男友后来被证实是星城唯一一家同志吧的红人,而她只是一个被利用的幌子。据说这件事是她亲自验证的,她跟踪男友去了那家同志吧,发现了他和别的男人去厕所亲热。尔后的事让我们伤心至极——她成了les,说是她那晚难过的很,就在那酒吧喝酒,然后一个位很漂亮的女同志发现了她,然后开始了对她的疯狂追求,然后她就不再喜欢男人。每当谈起此事,我和峥都会摇着头:可惜啊...。接着便会感叹:一夜改变一生。后来又有人告诉我:那家酒吧有四朵金花,其中之一便是阿珊的男友,而其它三位都是和我同校同年级,甚至有一位和我住一个院子。这些事情对于当时我们这种连异性都没碰过的小男生来说,无异于在眼前引爆一个闪光弹,面对震撼之后的空白晕眩,只能靠自己少得可怜的想像力来弥补。

      通过峥,我们还认识了他所说的那位开酒吧的老米,确实长的以及唱歌都像齐秦,可惜我后来很少和他们一起玩吉他,所以见面不多,他们仨倒是常常弹唱到半夜,回头总能把从老米那儿听到的各种有意思的内容添油加醋的讲给我听,多半是什么卖身的小姐如何三番五次企图租走小酒吧的包间用以做生意;什么昨天哪个禽兽男带着新的女人坐着上次同一张桌子,说着同样的肉麻情话;什么老米在店里给客人唱齐秦助兴,竟然有白痴强硬要求老米唱小虎队的歌...

      我越发觉得我写的已经偏离开最想纪录的时光,开始要固执的表明当时我除开是一个幸福的单纯学生之外,还有很大一部分不能告诉父母学校的生活,以此奋力摆脱自己设下的所谓生活平淡无奇的圈套。这种欲望越强烈,我就越难客观的再现当时的心境,也许用当时给阿珊看的一篇文章能更好表达我的意思,文章叫“关于我喜欢的颜色”,截几段:

      我想我喜欢灰色,与其说我喜欢灰色,不如说是由于我两眼所触都是灰色,与其这样说,不如说是我两眼充斥着各种色彩,他们互相掺杂、交错、渗透,也就组成了灰色。

      我原来是喜欢蓝色的,天空自然的蔚蓝。

      但是我现在喜欢灰色,胡乱的不自然的死灰。我想原来我只注意到,也只愿意去注意那种纯净的蓝色,但现在,我注意到了,也乐意去注意到各种色彩,它们或许很灿烂,但我的两眼还不能分辨清晰,我没有能力,也没有精力去分析。于是它们开始浮躁,开始互相搅和,互相厮杀,争夺自己的领地。于是也便成了暗灰...

      ...我能模糊的去触碰外面灰色的世界...

      我不想脱离,既然已被称为喜欢,就由它去吧,让它包住我,隐匿掉我,并向我的四周游走。 

      起码,我见到的已不是单一的颜色。

                                                         (未完)

12月19日

乱侃

     我和阳还有峥总是会去大院旁边的一个小居民区里,那儿有豪华的塑胶篮球场,旁边都是很高的铁栅栏,玩篮球的人不多,哥们几个抱个篮球,一边悠闲的投球,一般闹哄哄的瞎侃,不必担心球飞出了界外,也不必担心说了不该让别人知道的事情。
     “嘿,听说你和洁西好了?”
     “少扯!谁瞎说的啊?”球从篮框弹下来,被我一把接住。
     “大家都这么说啊!呵呵,还有,你最近骑车也少了啊,陪她坐车去了啊?”
     我抱着球,胡乱的投了出去:“没有啦,懒得骑呗。”
     “连我们都不说实话啊?看你们老在一起啊!”峥也说话了。
     “恩……不是不说实话啦,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喜欢她,总觉她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再说了,她那身高,我有可能吗!”
     阳和峥一直在笑:“腿是挺长的。”
     “恩……人挺可爱的倒是,但不是一国的,懂么?”
     “管她呢!泡上再说!”阳总是说些大男人的话。
     “操,泡得上么!人家有钱有背景,我要身高没身高,要长相没长相,要什么没什么!扯吧你们!”我走到球场边的椅子坐了下来。
     “哈哈,我倒是觉得她还蛮喜欢你的,上啊!”峥说道。
     “不说了!你还好意思说我啊,丹那边你都搞不定!”我有点反攻的意思。峥喜欢丹,大家心里都清楚的很,包括丹,只是感觉丹总是刻意保持着和峥的距离,却又常常和我们混在一起。
     这一针正刺在了峥的痛处上,让我又有些后悔嘴快。峥不说话了,只顾往球框里砸球。阳看了看我,回头问峥:“有进展吗?”
     “什么进展啊,还是那样呗,继续是好朋友,其它的什么也不想。”
     “那你和她说过吗?”我问。
     “说,她当我开玩笑吧,我也不敢太正经的跟她说。”
     “这样啊……”我突然想起丹给我看过的一本日记本,里面写了她每天的感受,只是那些感觉我知道不是对峥的,但那个日记里写到过的人是谁,我一直没弄清楚,我的直觉也告诉我最好不要清楚。这些事情我没和其它人说过。“天涯何处无芳草啊。你这么帅气,还非得要她啊,你看她像个男生,大大咧咧的,一点都不可爱,笑起来更恐怖了,嘴张得出奇的大……”我说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不经大脑。
     “我也不知道,就是觉得喜欢她,可能老在一起玩吧,还蛮喜欢她的个性的。”峥也坐了过来。
     “嗨……该是你的就是你的,有我们几个在,还不能帮你追到她啊,帮你想点特别的活动啦,一次搞定!”阳把球丢给了峥。
     “呵呵,还不至于啦,一个妹子搞得这么复杂!”峥笑笑说道:“对了,我有一朋友开了个小酒吧,他吉它弹得好屌,声音和齐秦有的拼啊,他说有时间过去找他玩,他教我们吉他。”
     我才想起来,上次我们三个一起买的吉它和琴谱,我搁在家里都没好好练。“我看看啦,你们也知道我不能太晚回去的,每天要回去吃晚饭啊。”
     “你爸还挺严。”阳去过我家,他一直认为我爸不会笑。
     “那咱们哪天中午过去看看咯。对了,你爸对你买吉它没说什么吧?”峥问。买吉它这件事基本上是他窜腾我们去的,他也是练得最认真的一个。
     “说来也怪了,我爸竟然支持!还说练练好,到时候上了大学,也能自己娱乐一下。他总是怪怪的,有时候心情好,什么都答应,有时候干嘛都不行。对了,记得我去买的那个跳舞毯吗?”
     “恩,陪你去的啊,怎么了?”
     “那是我爸要我买的!那天文体频道放一些学生在玩跳舞机来着,我爸突然问我玩过吗,我说玩过几次吧,他就说还不错,能锻炼身体!我当时就怀疑我是不是听错了!”我喝了口水,“后来马上就回过神来了,赶紧说现在有跳舞毯,能放在家里,连在电脑上玩,不太贵,60多块,他就给我钱了。”
     “靠!我还说你从哪儿弄到买毯子的钱呢!你爸真神,平时管得那么严,对跳舞游戏倒是很来电啊!”阳和峥都笑了。他们说的没错,平时有个风吹草动,我爸都不会放过。必须说的是,那时候我的班主任和我住一个院子,而且就在我家对门——这也是我在学校老暗着使坏,却总连屁都不敢放出声来的原由。
     “哈哈,我也弄不明白。现在天天没事就在屋里跳上半小时,只是楼下邻居骂我想拆房。”“对了,那天我上完素描课回家的路上,路过一家小游戏厅,新进了一台跳舞机,我没忍住就玩了一局,结果太爽了,我闭着眼睛,两手插着兜就跳出了两个隐藏关!还有!那首Happy Day我是转着圈跳的!我靠,当时旁边那些个小女孩都呆了!我能感觉到她们就冲着我飕飕的放电啊,还好我是绝缘体,不然就直接送医院了。”
     “哈哈哈,少来,她们肯定都在想——你他妈的有完没完啊!还让不让老娘玩啦!”
     “滚!你们是嫉妒!”
     “对了,我和阳去报了个吉它班,你去吗?”峥把话题扯回来了。
     “不知道,可能去不了。虽说我爸让我练,却说不能耽误学习时间,我已经知足了,不敢找事。”其实我就是不愿意背着那把最便宜的吉它在大街上晃悠。
     “诶,你说堕落街进新货了吗?”阳指的是堕落街里一家卖音像制品的店,那儿前脸卖一些无聊的大俗磁带,后面却有个很大的房间挂满了各种打口磁带和CD,我们是常客。顺带说一下,堕落街在大学区那边,其实只是一条很乱的小巷子而已,里面什么资本主义的糟粕都有,总会让常去的学生有堕落的罪恶感,于是大家就管那条巷子叫堕落街了,但这条污水横流的巷子总对我们这些社会主义熏陶下的乖学生产生无限诱惑。有关部门在一次大整顿之后,往巷口立了块镀着金字的石碑,上面写着“文明街”三个大字。那家音像店只好将这些我们眼中的宝贝藏在了里屋,充满神秘。
     “应该有了吧,快放假了,黄金档期啊,咱们明天中午去看看?”峥说。
     “我没什么钱了,那个老板看我们上瘾,现在一盒磁带涨到8块了,原来多便宜啊!”我埋怨道
     “去看看吧。咱们就是太好心了,老和老板说那些磁带CD多经典,他能不学精吗?”阳拍了拍球,“咱再玩会儿回去吧,快6点了。”
     “恩,不然又该挨骂了。”我害怕面对我爸的质问。“靠,一想到还要应付那么多作业,就头大。你说明天早上抄来得及吗?”
     “你先做点呗。咱们一人做一部分,明早一合,不就完事了?”阳成绩是我们3个里面最好的。想想那个时候,早自习时间基本全班都在埋头苦抄。
     “恩,了解。来,帅哥,传个球!”
     “接着!”
                                                      (未完)
     
12月15日

鸡毛

     每天往返与学校和家之间,我总是骑车穿越政府大院,那儿有好几道门,每层都有一个站得笔直的士兵把守着,他们总是用几乎同一个模子倒出来的怀疑表情注视着每一个路过岗哨的人,为了抄近道,我总是冒着被他们揪着衣领推出门外的危险往里冲。
      阳就住在这个大院,他的爷爷是前任或前前任的厅长,对此我了解得并不彻底,但也足以对付当兵的。每当他们一个箭步,企图伸手擒我的时候,我就能用更为夸张的动作跳下单车,然后大声报上阳爷爷的姓名,指着那几栋重兵把守的小洋楼——这些士兵总能被我唬住,再呆呆的看着我跨上单车,扬长而去。他们肯定以为我是院里哪位高干的乖孙子呢,我总是得意的想。在我飞驰在大院里的时候,常常碰见阳也骑着他的山地往学校赶——我们总能踩着铃声踏进教室。出了大院的侧门,有一段陡长的大坡,需要立起身来死命往上踩,路边总有些许女生,推着车往上走着,我和阳以及所有男生总在这个时候体验所谓男性的优越感,呼啸着贴着她们冲上陡坡。遇上背影不错的,还总能回头瞄上几眼,当然,过于痒眼的女生是不能多看的,要知道,爬坡的时候一旦你放慢节奏,后果就可能是你也得下车推行。我是有过这样经验的,回头多瞄了几眼,便发现车子慢了下来,怎么死撑也踩不动了,只能悻悻地跳下车来,加入推车的行列。阳这个时候总会回头冲着我大喊:“又叫你色!哈哈!”早晨的阳光透过路边的大树,在地上留下斑斑光点,推车的时候,我便只能数着这些光斑来度过这段尴尬的时间。阳必定会在坡上的路口等我,眯着眼睛冲我笑:“有好看的么?”“靠,你不知道自己看啊!”我回道,“走啦走啦,要打铃了,别偷看了!”
     上了坡没多远学校就到了,校门口画有一条黄色的粗线,每天线两端都站着那么两位戴牌子的学生和一个红袖章的中年男人,他们的任务是查看每个入校的学生穿着打扮是否合规定——头发长度有规定,衣服裤子从质地到长短尺寸都是有规定的,胸口是否别上校徽也是检查的一项。我们骑车一族还有一条规定,就是从过黄线开始,校内就不能骑车了,必须推着。这显然是被我们鄙视的,推车到车棚的时间正好能让上课铃响完。于是,我们就有了对策,越过黄线的时候,所有人几乎统一的将右腿抬起,扫过车座,再轻轻的往地上那么一点,就算是下过车了,然后就是重新跨上,赶紧冲进校园。简单的说,戴牌子的和戴袖章的最艰巨的任务就是要不停去扯下我们这些练就蜻蜓点水的学生,但按比率算的话,每秒过线的人有20位左右,而3个人每人每秒只能扯到一个人,成功率达到了85%以上,于是蜻蜓点水这招我们沿用了6年。学校还有各种奇怪的方式来考验我们的智商,例如,记考勤:如果你在铃声响过之后入校,那就要留心校内各个角落的戴牌子的学生了,他们一般人数不定,但出没地点总是有规律的——校门后一个点,车棚旁一个点,教学楼前一个点,每个楼层一个点…大都是些不认识的别的年级的干部,一听见铃声落下,便两眼发光的看着迟到的同学,不知道他们当时是否也有奖金福利,不然怎么这么卖力啊。他们会挨个记录下你的年纪,班级,姓名,再上报给一些老师,隔日用整齐的楷书将名单抄写在宣传栏。不过碰上我们这些脸皮厚的,这些招似乎有些低能,我们总能记住一些不太熟而又不太喜欢的同学的名字,然后大方的报给他们听,他们也总是老老实实的记录下来,于是,有些无辜的好学生的姓名总会频繁的出现在宣传栏里,甚至可能一天被记迟到好几次。碰上认识的同年级的同学,事情就更简单了,一个眼神,一个微笑就能轻松过关了,干部们也知道惹怒了群众,会有很坏的后果。只有极少数的铁面会不知趣的记下真实的信息,自然,他们属于老师宠,同学恨的那个范围。最无奈的解决办法便是干脆坐在学校门外的早餐店里,喝点豆浆,耗个一刻钟,等早自习结束了,再拎着书包大摇大摆的走进教室——干部们都各自上课去了。只要老师是按规定时间来讲课的,那这招绝对管用。
     你看,我就是容易讲一些无聊的事情。男生总喜欢把自己或者别人干过的坏事当作一种荣耀,并反复不停歇的津津乐道。每天总结出的这些经验便成为了篮球场上,饭桌上,走道里,小便池旁的种种谈资,包括像我说的这些鸡毛一样的无聊琐事。突然想起孟导的《像鸡毛一样飞》,虽说从来没有过愿望想看看这部片子,但却记住了这句话,鸡毛一样飞,那时候所有的事情就像鸡毛一样飞舞在你的身边,逗得你浑身痒痒,却不敢打个大喷嚏。
                                                      (未完)
     
12月1日

老毅

     三岁半就这样跳跃着走进我的视野,虽然说我不知道那时对她的视窗是否只摇晃在那条极短的短裤那个位置,但确切的说,我也在陪她开心,陪她烦恼,陪她一起感受着那段模糊而孤独的日子。
     我突然想起一个人,似乎叫老毅。他属于那种永远让我嫉妒的人:有钱的很,鞋是一千多一双的,隔三岔五的换,每天上学打车来回;成绩也是排前的,却又很能玩,总感觉高分对他来说就像开瓶啤酒那么简单。若不是他满脸的青春痘和比我还眯的眼睛,我还真会天天辱骂老天爷是个混蛋。他便常以这种高姿态出现在我面前,用他那斜斜的眯眼看着我:“哼哼,怎样?”我总是客气的听着,不客气的回答:“哦,瞎搞,怎了”。老毅每天就这样询问着别人,像个混在街市里企图靠一张老嘴换取一点别人救助的信号然后神秘的告诉你一些诸如老鼠屎之类的偏方的老神棍。虽说我认定他没安什么好心,但每次又只是客气的听着,这种矛盾,让我自以为发现了一个定律——过分的嫉妒也会带来恭敬。其它人似乎比我更客气一点,也有和他特别要好的,就是江南四大才子的另三位。于是,班里很多事情便由他收集、整理,然后编成天花乱坠的笑料散布出去。
     自然,我和三岁半频繁的往来也会被他赋予一些意义。“嘿,谈爱啊~”他在课间的时候,冲着歪着头聊天的我们笑道。“谈你个鬼!”我没好气的骂,三岁半满脸通红,瞪了他一眼:“神经…”。我承认,她白皙的皮肤里透出的粉色配上那声撩人的嗲音,让我不免有些心痒痒。“嘿嘿,别不坦白咯,大家都晓得了!”他得意的笑着,扬长而去。“无聊…”我又回敬了一句。接着便是短暂的安静,我和三岁半互相看了一眼,继而各自在座位上忙碌起来。
     那个时候,绯闻总是传的出奇的快,大家的嘴就跟是光缆连着似的,你闭着眼都能感觉到那些关于自己的发着幽幽蓝光的传言在身边所有人之间来回穿梭,对,像死光一样。我知道,光缆的最那头肯定是一旁偷笑的老毅。体育课男女是分开上的,男生在全力把自己的衣裤浸满汗臭之后,总会游荡在女生班附近,挨个品头论足一番,一堆堆的聚着坏笑。三岁半高高的个头总是很显眼,那天我记得她是平放着双腿坐在篮球场上的,还是那条超短的短裤,我总是无意的看到那双长长的白腿。阳光很扎眼,女生的肌肤泛着光,让我觉得视线模糊,我的目光又停留在她紧绷着的运动裤上。“嘿,看什么啊?”老毅总不合时宜的出现:“叫你马子别老岔着腿坐,还穿那么短的裤子,怪伤神的!”他眯着的双眼也望着那边,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少扯,她怎么可能是我马子,我又不喜欢这种白痴的!”我有些认真,“嘿,别装了,我还不知道?”他将我一推,“你妈的,喜欢给你啊!”我装作挥拳,他顺势跑开了,“哈哈哈,兄弟妻不可欺啊!”
     老毅总是时不时的过来给我灌输一些信号,一些让我迷迷糊糊的信号。仔细想想,对于洁西,我能忆起的总是那条不搭调的短裤,之后的事情,大都是被老毅弄得心乱而神迷。当你身边不停有人说你喜欢了某某的时候,你就真的会把一些本不相干的情绪归结为懵懂的爱,我想,这件事我发现的有些晚。
                                                      (未完)
     
11月29日

三岁半

     我已不记得是怎么和她说第一句话的,那个时候对女生没啥了解的我大概都只会说些无聊或者无耻的开场白。
      可能,我对她没说过什么开场白,因为能记起她的最遥远的那天,她坐在我座位前面,一身nike,包括那条我常常记起的极短的运动短裤。不知为何,我总是把她和那条短裤联系在一起。她很高,那时候就1米7了吧,有漫画里那种极长的大白腿,线条分明,很运动的那种。上课起立的时候,那条短裤就紧贴着她的身体展示在我的眼前,若隐若现的勾勒着短裤里的臀部,加上大腿上压出的粉色的印痕,让我眼睛直勾勾的盯在我的前方。敬礼!班长的声音让我一颤,那条短裤便微微向我压过来,浸着些许汗液的裤褶慢慢舒展开...若不是还有那么一点担心同桌笑话,我想我会趁着低头的时候认真的看个究竟的。“大肥腿..."不知道怎么会从我嘴里挤出这三个字,她似乎听见了,回头瞟了我一眼,嘟着嘴:“神经!”我分明没从她眼神看出一丝厌恶,反倒觉得那是一种乖嗲,让我又嘿嘿的笑了两声。也许这就是我和她之间的开场白吧。
      之后那个礼拜我们就熟络了,座位是一周一换的,那周我们坐在右侧靠墙的那一排。每次上课起立的时候,那条短裤还是会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也总是数落她:“腿肥就不要穿这么短的裤子嘛,老在我前面晃,恶心!”她便会嘟起她的嘴,用她那小孩子般的嫩嫩的声音回敬:“关你屁事啊,神经!”可是,这之后并不见她换过长点的短裤,只是每次起立的时候有了一个习惯动作——用小手指勾勾短裤的边缘,极力想偷偷的扯平那些粘在肌肤上的布料。我总是有意无意的看到这些,然后偷偷的坏笑。
      “给你起个外号吧!”下课后我对着她说。
      “叫什么啊?”她靠在墙上,嘟着嘴,侧脸看着我。
      “恩...三岁半。”我总抑制不住坏笑。
      “为什么!”她皱着眉头,“因为你说话太嗲了,像个三岁半的婴儿,受不了!呵呵...”“神经病!我声音多好听啊!再说了,我都比你高一个头,我要是三岁半,你也就两岁!”她又嘟着嘴瞟着我。
      “哦。”我没了玩笑的兴致,一直憎恨女生拿身高开涮。正巧上课铃响了,结束了这段无聊的调侃。
      那之后的几节课便没有再找她,甚至懒得去看她勾裤子的小动作。她似乎感到有些奇怪,总回头瞄我。
      终于,在放学的时候,她回头看着我,又嘟着嘴:“怎么不说话了?”“懒得说,抬头和你说话太累。”我收拾着课本。“哦...”她想了想“三岁半就三岁半吧...”“但是你得叫两岁!”她又乖嗲的说道。“呵呵...恩,好吧。”我有一种胜利的心情。“你住哪儿啊,三岁半?”“外贸大院。”“骑车?”“坐一路小巴。”“恩,顺路,正好没骑车,一起走吧。”我背上了大的有些夸张的书包。
      学校离车站有几百米的距离,我们便一起走在马路的人行道上。这个时候我才好好的看到她的脸,一张与她的身高不符的脸,稚气未脱的娃娃脸,眼睛不大,但很清澈,嘴小小的,并且总感觉是嘟着的。“看什么啊!”她发现我盯着她,“你有什么好看的,我只是觉得这么高的女生不该和我并排走。”“那你要我走哪儿?”“走下面的马路,不准上人行道!”她似乎很吃我唬,跳到马路崖子下面,继续走着。我看着她总想笑:还真听话。
      车上聊了很多,我才知道她爸是Y市副市长,她和妈妈,妹妹生活在星城。她说话总是那种婴儿般透彻的声音,把小巴里嘈杂的环境过滤得过分安静,而我,是那个总会胡乱打断的听客。我突然注意到她手上那块漂亮的乳白色的手表,“G-baby。”她看了看我,“很贵吧...”我记得曾在杂志上看过,“不知道,一个叔叔送的。”“你爸的朋友?”我总是能把事情往不好的那部分想,并暗暗的坏笑,“嗯...”她看着外面汽车冒出的黑烟,轻轻答道。“好久没看见我爸了。”“忙呗~”我随口说道。吱——,星城的小巴总会发出刺耳的刹车声,“呀,到了,我走了哈,明天见!”还没等我道别,她就已经弯着腰从车门跑了下去.那两条长长的白腿跳跃着消失在窗外。
      “大肥腿,三岁半...”我看着她离去的方向。
                                                      (未完)
     
11月27日

那年?

     我记忆中的种种痛苦总觉得是从那年开始,也为“那年”而继续存在。之所以说是那年,只因为我已记不清具体的时间,甚至年份,只是每次想起,总感觉那时我还是个初中生,但又似乎已经读了高中,而且那时气温似乎一直很高,我总穿着粘着汗液的衣服,总是用手拭去脑门突突冒出的水珠,我想应该是夏天吧。我总是被这些不够清晰的回忆弄得头昏脑涨。
     也是从那年开始,我就觉着自己记性不好,人名被我混淆,时间被我模糊...不知那时从哪本杂志上看过:人类总是会自动的清理一些记忆,并且是有选择的清理,最快丢掉的往往就是你不愿再想起的。之后有些失措,担心我的大脑对我的心不够忠诚--我并不想遗失任何一段记忆啊!记得后来我就总想用一些硬性的方式留住我的记忆--例如随身带着我的牛皮小本子,和一只英雄牌小钢笔,但事情总不如愿,纸笔记下的也只是那些晦涩的符号,再翻来看看,自己也只能靠这些符号凑合着虚拟出那年的一切了...
      那时的我学习一般,时好时坏,属于最常见的那种中等身份。个头矮,但在班里也算普通的身高。不踢球,偶尔打篮球,不常玩游戏,也玩得不好,每天骑15分钟车上学,骑30分钟车回家,没打过大架,没干过太缺德的事...总之就是一个普通得有些无聊的学生罢了。但,总归是有让我得意的事情:一是小时候学过一点美术,总能耍点小聪明,画些讨人喜欢的板报啊,人像啊啥的,所以说在身边那些书呆子面前,我总觉自己是有才气的,还与三个狐朋狗友联名号称江南四大才子;二个是不知何故,人缘还是可以的,身边哥们儿姐们儿不少,很铁的那种,还都属于没啥毛病的好学生那类。所以,这些得意的事情便总在我无聊的三点生活中跳跃,让我开心,也是我不多的留下的那部分记忆。
      阳和峥,还有老朱是当时最铁的哥们。阳和峥和我同班,阳算是北方人,住在政府大院,有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和我相近的家庭,相近的住址,每天便一起上学,一起回家,有着北方人爽朗和直接的特点,当朋友很舒服。峥是地道的星城人,像很多兰方兰人一样,有些许阴柔,但很善谈,跟我爱好一致,总能说到一起。老朱是我多年不变的老友,从小学一个班,到初高中一个学校,有缘。他很乐观,总能找到让自己开心的理由,不好斗,知足。
      丹是我们共同的好朋友,一个灵气的女生,家境算不错的,在我们不懂哪些才是名牌的时候,她已经是只买Esprit和Lee,new balance的人了。她总是喜欢和我们4个打成一片,并且总像个什么都无所谓的男孩子。哦,对了,是因为那时她总留个像男生的短头发吗?
      洁西是丹的好朋友,是一个很高的女生,但长得乖巧,说话很嗲,所以我一直叫她三岁半。她家里有权,于是,总能有些让我们羡慕的东西。只记得打我认识她起,她全身穿的我能看见的部分,全是nike。
      我不知道这样讲述他们是否妥当,因为我所能想起的他们,大概就是这个样子,我所能忆起的那一年,也大概就凝固在我和他们之间。
                                                      (未完)